為推動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落實,規范和管理我國低碳產品認證活動,促進國際貿易,維護和保障我國相關的產業利益,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委員會于2013年2月18日聯合發布了《低碳產品認證管理暫行辦法》(發改氣候【2013】279號)。之后,為加快節能低碳技術進步和推廣普及,國家相關部門于2015年9月17日聯合制定并公布《節能低碳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168號),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列入國家低碳產品認證第一批目錄的產品包括:通用硅酸鹽水泥、平板玻璃、鋁合金建筑型材和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動機。第二批目錄的產品包括:建筑陶瓷磚(板)、輪胎、紡織面料。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作為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低碳產品認證機構,對國家低碳產品認證目錄中的產品進行低碳認證,頒發低碳產品認證證書。
作用和采信
l 地方政府業績考核依據之一;
l 申請地方相關財政獎勵資金的依據;
l 企業產品招投標的采信依據;
l 推動節能減排技術進步和生產方式轉變,促進節能和減碳;
l 引導消費者采取低碳的生產和生活方式。
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等。
核查依據
l 低碳產品評價方法與要求(國家低碳產品認證目錄中相應產品)
低碳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國家低碳產品認證目錄中相應產品)
認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