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章節號 | 注意事項 |
5.2.1 | 實驗室人員應該有上崗證、聘書等文件。 |
5.2.2 | 實驗室管理者應制定人員培訓計劃。另外,要對培訓效果進行評價。 |
5.2.4 | 實驗室應建立人員技術檔案。 |
5.3.5 | 應采取措施確保實驗室的良好內務,必要時應制定專門的程序。 |
5.4.1 | 在實驗室出現的受控文件應現行有效且易于員工取閱。 |
5.5.4 | 所有測試設備均要求有唯一性標識。 |
5.5.8 | 所有需校準的設備上均應貼上標簽并注明其校準狀態(上次校準的日期、在校準日期) |
5.5.10 | 需要有期間核查記錄 |
5.6.1 | 實驗室應制定校準計劃和程序。 |
5.7 | 雖然我們實驗室不承擔抽樣,只對來樣負責,但建議不要將該章節從程序文件中刪除 |
5.8.2 | 樣品標識系統盡可能使樣品標識唯一 |
5.8.3 | 在接收樣品時,應做好記錄,尤其是樣品異常情況 |
5.9(b) | 為了保證檢測結果的質量,可以參加實驗室間的比對或能力驗證計劃 |